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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东莞中考体育考试方案公布满分为60分

      广东东莞市的2023中考考生注意了!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东莞市2023年中考体育考试将于4月20日至28日进行,原必考项目改为选考,选考项目考试主要考查学生个性化的运动能力。包括篮球运动能力、足球运动能力、排球运动能力、动作技能组合和动作技能、持续运动能力六类项目,考生选择其中两类项目进行考试。
 
2023东莞中考体育现场考试内容和项目
 
现场考试包括体能素质、选考两类考试项目。
 
(一)体能素质考试项目
 
体能素质项目主要考查学生的动力性力量素质,男生可选项目为:双杠一分钟杠端跳起支撑前摆下(杠面高度110cm)、引体向上;女生可选项目为:双杠一分钟杠端跳起支撑前摆下(杠面高度110cm)、平行梯悬垂攀移;考生从中选择一项考试。

2023年广东东莞中考体育考试方案公布满分为60分
 
(二)选考项目
 
选考项目考试主要考查学生个性化的运动能力。包括篮球运动能力、足球运动能力、排球运动能力、动作技能组合和动作技能、持续运动能力六类项目,考生选择其中两类项目进行考试。各项目2023年具体考核内容为:
 
(1)篮球运动能力动作组合:体前换手变向运球接行进间投篮——抢篮板——运球——急停跳投(女生可选择进行定点投篮)——抢篮板球——运球——摆球——滑步及转身。
 
(2)足球运动能力动作组合:快速运球——接球或停球——变向运球——变向运球接射门。
 
(3)排球运动能力动作组合:垫球——垫球接击球——发球——拦网——传球——传球接击球。
 
(4)动作技能组合:素质四项:连续完成俯卧撑8次<男>、6次<女>-跳跃5个障碍——连续前滚翻<2次>-30米跑。
 
(5)动作技能:投掷实心球。
 
(6)持续运动能力:包括1000米(男)、800米(女),100米游泳(不限泳姿),考生可从中选择一项考试。
 
2023东莞中考体育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东教考函〔2019〕29号)执行。其中,2023年继续对体能素质类项目考试评分标准进行调整:
 
(一)“男子引体向上”“女子平行梯悬垂攀移”项目评分标准详见《2023年引体向上(男)、平行梯悬垂攀移(女)考试项目临时评分标准》。
 
(二)“双杠一分钟杠端跳起支撑前摆下”考试项目,2023年杠面高度继续保持为1.10米,长度及相关评分标准不变。
 
(三)明确2024年体能素质考试项目。男生为:引体向上;女生为:平行梯悬垂攀移;两个项目评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东教考函〔2019〕29号)所规定的标准实施。
 
体育尖子和特殊考生现场考试成绩评定
 
1、体育尖子:可申请免考,经市中招办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按当年全市现场考试平均成绩赋分。
 
2、残疾考生:
(1)、因残疾完全丧失运动能力且已办理免修体育与健康实践课手续的考生(必须出具初中阶段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甲医院证明及初中阶段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申请免考现场考试,经市中招办及市残联共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现场考试满分计算。
 
(2)、因残疾而部分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应从当年体能素质、选考两个类型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项目中选择力所能及的项目参加考试;确实无法参加某一类型考试项目的,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三甲医院证明,申请免考该项目现场考试,经市中招办及市残联共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该项目现场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该类考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其他项目现场考试的,所参加项目现场考试成绩按照其实际考试成绩*1.2计算(所得分数不超过该项目满分);该类考生按照普通考生成绩计算方法进行成绩计算。
 
(3)、因身体健康问题或患有其他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且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考生(必须出具初中阶段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及三甲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申请免考现场考试,经市中招办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现场考试满分的80%计算。
 
3、身体异常考生:
 
      身体发育异常、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仍然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考前及考试期间因临时患病、受伤或其他身体问题(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无法剧烈运动的考生。
 
此类考生可凭三甲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申请缓考、择考一项或免考现场考试,经市中招办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现场考试成绩按以下方法评定。
 
一、申请正常参加缓考的,按普通考生成绩评定方式计算。
 
二、申请择考一项或免考的,按以下规则评定成绩:
 
(一) 体能素质考试,满分为10分。
 
1. 参加考试,按二类评分标准评价赋分,实际得分直接计入考试总分。
 
2. 免考,按体能素质总分的80%折算。
 
(二)择考一项或免考选考项目,所择考项目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法为:
 
1.择考一个项目的,按所考项目实际得分(项目满分不超过100分)的90%进行折算。
 
2.免考,按照当年现场考试满分的80%折算。
 
考试注意事项
 
(一)提前了解考点、考试时间、考试流程等考试具体安排,考试期间服从考点裁判员检录及具体安排,按照流程参加相应项目考试。
 
(二)考生应凭粘贴有个人照片及学校盖章的《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登记卡》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检录并核验身份,经测温和手部消毒后进入考点。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具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
 
(三)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秩序,根据现场安排,提前做好热身安全、有序考试,各项目考试应重点关注如下要求:
 
1.800米/1000米项目,考生应采用站立式从弧形起跑线起跑,起跑后不分跑道,遵循右侧超越的田径规则。发令前,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或越过起跑线为犯规;跑进中踏进跑道内侧跑道线外为犯规;跑进中推、拉、阻挡他人跑进为犯规。
 
2.素质四项考试,考生应按顺序完成俯卧撑、跨栏、前滚翻、30米跑等动作项目,并应确保项目中俯卧撑、前滚翻等动作标准、规范。
 
3.双杠一分钟杠端跳起支撑前摆下、引体向上、平行梯悬垂攀移项目考试应严格按照相应项目动作标准进行考试,引体向上、平行梯悬垂攀移从考生双手握杠开始,到双手离杠为考试结束。
 
4.投掷实心球过程中,单手投掷、双肩与投掷线不平行、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投掷线或投掷线前地面、球出手前有助跑动作或双脚同时离地判为犯规。
 
5.100米游泳项目采取在水中静态出发方式,途中考生须保持连续游进,途中不得停顿、原地踩水、改变泳姿、扒扶池壁或水线;转身动作须连贯,不得停顿;游至终点离开泳池后及时做好保暖措施。
 
6.足球、篮球、气排球等三大球项目须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及行进路线完成考试,其中足球、篮球项目成绩取考生过终点线计时停表时间。
 
(四)考生每完成一个项目,可现场与监考裁判员进行成绩确认,如对成绩有疑义,须当场(离场前)向仲裁审议处提出,由考点主考、监考组长和纪检员核实有关情况后作出处理。
 
(五)考生现场考试前,因突发疾病或出现运动损伤,可凭三甲医院医疗证明申请缓考,受伤考生不需要到现场;考试时,因突发疾病或出现运动损伤,可申请缓考,办理缓考应由学校领队、医务审核组负责人、监考组长、纪检组负责人、主考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给出意见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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